第446章 宋笑国的后台

作品:我祁同伟,不事权贵,从村官干起|作者:巴迷|分类:都市|更新:2023-12-08 21:10:18|字数:4726字

接下来的几天内,越来越多的相关材料被收集了上来。

原来宋笑国并不是李宏远的亲生儿子,他随的是母姓。

母亲叫宋鹤梅,是江安区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,八十年代离婚后,带着十岁的宋笑国嫁给了同样刚离婚的李宏远。

当时李宏远是江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,而宋笑国的生父,也是该分局的普通民警。

这就有点奇怪了。

李宏远好歹也是个副局长,竟然在单位内部,娶一个离婚带娃的女人,而且还是个十岁娃。

不说别的,难道就不怕同事之间的闲言碎语,和原配之间不尴尬吗?

更何况,二婚老婆带来的儿子犯了死罪,最好的解决办法不是离婚吗?

何必要花那么大的力气,去帮他脱罪?

这么做值当吗?

李宏远有那么愚蠢吗?

如果真的有那么愚蠢,他又是怎么当上副区长的?

祁同伟经过一番推理分析,最终找到了相对合理的解释。

宋笑国很可能是李宏远的亲儿子。

宋鹤梅早就和李宏远偷情,并怀上了野种,孩子长大之后,越来越不像生父,生父不愿意替人养娃,便提出离婚。

宋鹤梅离婚后,又逼着李宏远离婚,两人重新组建家庭。

如此一来,逻辑就通了。

李宏远为了保住自己亲儿子的性命,使尽浑身解数去替他脱罪,也在情理之中。

没错,应该就是这样。

要说这个宋笑国,也真是胆大包天,仗着自己的父母是警察,年仅十六七岁,就纠集一帮社会混混,组成流氓团伙,招摇过市,无恶不作。

打架斗殴、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这些,对他们来说,只是家常便饭。

最恶劣的是,这帮人多次强J、轮J女青年,甚至未成年少女。

仅记录在案的受害者就有十几人,实际上可能还会更多。

其中有几名受害者,是在大街上被直接掳走的,还有受害者因为不从,被他们使用各种暴力和侮辱性手段,折磨成重伤。

宋笑国等人行为极其嚣张、手段特别残忍,其所作所为,比起当年被祁同伟绳之以法的周世宝、万战胜和李明,有过之无不及。

那三个家伙,现在坟头上的草都有几米高了。

宋笑国却依然逍遥法外,而且继续从事犯罪行为,简直是岂有此理。

这已经不是把犯罪分子捉拿归案那么简单了,而是要把李宏远夫妇,以及所有徇私枉法的案件经办人,全部处理干净,并追究刑责……

祁同伟叫来办公室主任郑永新和副主任李易远,让他们分别去省检察院和省高院。

调回当年宋笑国案的全部卷宗,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。

没多久,他们就先后回来了。

郑永新顺利带回了检察院的卷宗,但李易远却是两手空空,他被省高院婉拒了。

“他们为什么不给?”祁同伟问道。

“祁省长,省高院副院长王东云说,他们不归公安厅管,我们无权调阅案件卷宗。”李易远回道。

“你没说是我的意思吗?”

“没有……”

祁同伟刚要问“你干嘛不说”,想想又算了,人家也是出于谨慎,可以理解。

“那算了,我自己跑一趟省高院吧。”

就在祁同伟准备下楼的时候,手机突然响了,是李响打来的。

他目前带着一队人马,正严密监视着宋笑国等人。

“祁省长,那个姓宋的有些不对劲,看样子是要跑。”

“那还等什么,立即抓捕。”祁同伟说完后,又补充了一句:“最好抓活的,但如果他敢持械拒捕,可以直接击毙。”

挂了电话后,祁同伟的脸色有些狰狞,很明显,省高院内部存在严重的问题,有人给宋笑国通风报信。

……

虽然省高院是副省级建制,但祁同伟的职责里写的非常清楚。

分管公安、司法和信访,并联系省高院、省检察院、省安全厅和武警总队。

名义上依然是省高院的领导。

因此,高院院长周建中亲自出来迎接,并热情的把祁同伟请进了自己的办公室。

得知祁同伟的来意后,他脸上露出了一丝难色。

“祁省长,不是我们省高院不肯配合,实在是这件事有点麻烦。”

“怎么个麻烦法?”

“宋笑国案发生的时候,我虽然还是一名处长,但也听说过一些情况,所以印象很深。

这个判决结果,是当时的院长秦海春定的调子,据说省政府办公厅的张雷副主任也打了招呼,他现在是省城副市长。

如果真要把案子翻过来,我个人是没有意见,但恐怕会牵扯到很多领导。”

听了这话,祁同伟恍然大悟。

原来此事牵扯了两名高级领导,难怪会是现在的局面。

可问题来了,李宏远当年只是一个小小的公安分局局长,副处级而已,是怎么请动秦海春和张雷的。

毕竟这种事很容易惹火烧身,一般情况下,领导是不会插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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